如何办理私房抵押指南
 
 
   
 

一、 抵押:
    1、 身份证(含配偶)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;
    2、 房屋所有权证;
    3、 抵押合同;
    4、 借款合同
    5、 房屋评估书(外单位出具的评估书需经市房地产评估所复核认定);
    6、 申请书、担保书(需监证机关盖章)。

二、 存单质押改房抵押:
     除需提交上述要件外,另需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证明件。 办理以上业务请到市建设路33号产权监理处、房地产交易所办公大楼二楼大厅9号窗口并请至3楼303室领取权属证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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